汇源垄断是一种民族情节,还是放任其随市场经济
商务部将是这次审查可口可乐垄断嫌疑的主管部门,能否通过审查,这直接体现出商务部的法律技巧,更体现出民族责任心。
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上次商标局的不作为。商标转让,只要一个愿出让,另一个愿接手,在商标局只是走个流程而已,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卡住的可能,也没有这个叫停的权利。商标局却硬生生地叫停,这成就了娃哈哈反击的基础。
1996年,达能兼并娃哈哈,达能占51%的股份,在临签定合约时,达能提出,以5000万元收购娃哈哈的商标。娃哈哈方面非常高兴,双方达成协议,去商标局办理过户手续,谁知道国家商标局竟然不同意。双方败兴而归,只好私下签定了个协议。从官方来说,这个转让是无效的,从双方合意来讲,这是双方同意的,这就是著名的阴阳合同。
新的垄断法规定,由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发改委三部门分工执掌反垄断执法权,分别负责对“经营者集中”、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”和行政垄断及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。
根据AC尼尔森的调查数据,2007年汇源果汁在国内百分之百果汁及中浓度果汁市场占有率分别达42.6%和39.6%,处于明显领先地位。而2007年可口可乐在中国果蔬汁市场的占有率为9.7%。并且“汇源”是中国驰名品牌。
现在且看商务部的手段。
娃哈哈在去年发起反击,现在看来,虽然他们身上伤痕累累,不过,还是在取得胜利。说穿了,这是在为中国民族品牌发起一场战争,不管宗庆后背上了多少污点,结果是把品牌留在了中华民族。这场战争之所以能够发起,是因为当时商标局的干预。
其实,商标局当时完全可以不干预,甚至没有权力干预,这样做的只有一个后果,哪怕是留下骂名,也把这个商标留在中国。